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(环发2008[28]号)的要求,本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公示,现公示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
建设单位:常州强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
项目名称:强力光电年处理15000吨危废综合处理项目
行业类别:N7724 危险废物治理
建设性质:扩建
建设地点: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滨江化学工业园,强力光电厂区内西北角
投资总额: 6000万元
占地面积:全厂占地93388m2,本项目占地2955m2
职工人数: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9人
项目建设规模为:采用连续运行的“预处理上料+回转窑焚烧炉+二次高温焚烧”工艺新建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装置,内含预处理上料系统、余热利用系统、烟气净化系统、炉渣和飞灰收集系统、辅助系统等。该装置处置规模设计为 15000t/a,配置50t/d回转窑焚烧炉一套,每年可处理危险废物15000吨,均为强力集团公司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,不对外经营。
二、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
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焚烧炉系统废气包括酸性组分(SO2、 NOx、 HCl、HF、CO)、烟尘、挥发性重金属,二噁英类物质等以及危废仓库、预处理车间在危废暂存、危废的预处理过程易挥发NH3、H2S和非甲烷总烃废气,如不采取措施对周围局部空气将带来一定的影响;项目主要废水为湿法脱酸废气、冲洗用水、废气吸收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,如不处理将对周边环境带来影响;生产工艺中产生的固废如不处理将对土壤或地下水带来一定的影响;生产中产生的噪音如不进行控制也会影响周围的声环境质量。
三、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
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、废气、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污染物。项目本项目湿法脱酸废气、冲洗用水、废气吸收废水经“MVR蒸发析盐”处理后,经厂内1#污水站预处理后作为中水回用于1#循环冷却系统补水;生活污水经厂内2#污水站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,接入常州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(原常州新区江边污水处理厂)作进一步处理,达标后排放;
危险固废焚烧产生的废气,采用SNCR脱硝+急冷塔+干式反应器+布袋除尘器+湿式脱酸+湿电除雾器处理后经50m高排气筒外排;危废仓库废气经一级碱吸收+一级水吸收+活性炭颗粒吸附再生处理后,通过15m高17#排气筒达标排放;预处理车间经喷淋塔+UV光氧+活性炭吸附处理后,通过15m高18#排气筒达标排放。
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焚烧炉渣、飞灰、废耐火材料、蒸发残渣分类暂存于危废仓库,定期委托常州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安全填埋场处置;废除尘布袋、废离子交换树脂、废活性炭、废包装物、废机油进入本项目焚烧炉焚烧;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,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经合理处置后能够实现零排放。
四、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
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;项目选址合理;符合“三线一单”控制要求;项目总体工艺及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;各项污染治理得当,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,对外环境影响可接受,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;社会效益、经济效益等较好;周边居民支持本项目的建设;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防控。因此,从环保的角度看,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。
五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
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,沿主导风向5×5km2范围,本次评价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: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;②是否知道/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;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/影响程度;④对本工程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;⑤对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经济产生的影响;⑥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。
六、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
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后,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。
七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,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,可以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,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。
①建设单位:常州强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
电话:18621906746
地址:常州市春江镇魏安路199号-5幢128号
联系人:朱寒琦
②环评单位名称:江苏紫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
电话:025-83326694
地址:南京市雨花台区南京南站站西片区绿地之窗商务广场D-3-1幢410室
联系人:陈工
公示发布单位:常州强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
2020年7月6日